私設斜坡占用機車格 工務局:已屬違規行為

有關媒體報導前鎮區中山二路228號私設斜坡占用公共機車格案,工務局表示,住戶為了車輛進出方便,會私設固定式或移動式斜坡道占用人行道,已屬違規行為,可處最高2,400元以下罰鍰,詳情請聽工務局道工處副處長邱哲明的說明。(高市府工務局道工處副處長 邱哲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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